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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的分类及法律依据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 2019-08-05

一、环评分类

  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(简称"环评“)是我国对生产型项目进行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,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(新建、扩建、改扩建)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并经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,才能进行开发和建设,它是一项决定建设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。


主要法律依据:

   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13条第2款;

   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3条、第22条;

    我国对建设项目环评,根据污染物排放和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,实行分级管理;

    1、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;


    2、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,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;
    3、对环境影响很小、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,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。

    具体项目需做什么类别,需按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2017年9月1日实施)进行判定分类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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