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程序
发布时间:
2020-12-03
一、企业自评: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,形成自评报告。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,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。
二、申请评审:企业根据自评结果,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》。企业同时还需要在“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”中提交评审申请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“在线办事”栏目和机关子站“监管四司”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。
三、评审: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。
四、公告: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。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,统一规定为“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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